
離婚步驟第一步
提交離婚呈請書(或共同申請書)
在這香港離婚手續的第一階段上,申請提出離婚的一方,會到家事法庭提出離婚申請書,又或者兩人一同提出。而送達申請書的那一方被稱之為答辯人,他/她可以對以後的申請書作一起提供對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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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2 - 離婚呈請書
(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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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2B
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(如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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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 E
財務報表(如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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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 3
訴訟程序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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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 4 - 文件送達認收書
(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,其他項目由答辯人填寫)